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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公告
协会召开第四届第四次理事会(通讯会议)

为严格落实民政部令第85号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(2026年8月1日起施行)的有关要求,在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,各协会要切实履行协会分支机构管理主体责任,依规完成分支机构、负责人称谓强制性合规整改。


鉴于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及时限性,协会决定按照章程相关规定,于8月11日-13日期间采用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第四次理事会,向全体理事会成员、各位监事传达了国家相关文件精神,发送了《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》以及按规整改后的《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(20260813修订版)》二个文件,提请各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单位代表认真审阅二个文件,并向此次通讯会议设置的“问卷星”提交表决意见。


本次通讯会议得到理事会成员高度重视,并按时提交了表决意见,秘书处已将表决意见汇总完毕,以上二个文件符合章程规定的投票人数,得以通过。


本次理事会的成果如下:

1.《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第四届第四次理事会(通讯会议)会议纪要》(见附件一)

2.《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(2026年8月13日四届四次理事会(通讯会议)通过并发布实施) (见附件二)

3.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《关于统一规范分支机构及负责人称谓的通知》(见附件三)


本次理事会(通讯会议)的顺利进行,离不开省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理事会全体成员的支持。协会将严格执行本次理事会的决议,持续强化分支机构监督管理工作,完善内部管控体系,推动协会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,更好地服务政府、服务行业、服务会员。


附件一:《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第四届第四次理事会(通讯会议)会议纪要》


附件二:《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(2026年8月13日四届四次理事会(通讯会议)通过并发布实施)  


附件三: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《关于统一规范分支机构及负责人称谓的通知》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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